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4年4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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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和规划局(机关)2024年4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2024-04-10
**市自然(略)(机关)2024年4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略)(机关)2024年4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略)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2024年度**市区(不含**区、贾汪区)土地市场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一)服务范围 1. 2024年度**市区(不含**区、贾汪区)拟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2. 2024年度**市区(不含**区、贾汪区)协议出让地块、已出让地块改变规划条件涉及的补缴出让金评估。 (二)采购要求 本项目计划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3家土地评估机构,共同承担本项目的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前两名中标机构负责拟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预算金额30万元,费用按年度支付。 2、三家中标机构共同参与补缴出让金类项目评估,预算金额20万元,按实际评估地块结算,超出预算部分顺延至下一年度支付。 3、补缴出让金类项目评估机构选定标准 对于协议出让用地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验收中改变用途或增加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简单项目,由第三名中标机构单独评估,评估费用支付标准参照《**省物价局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23〕233号)中收费标准下限的50%计费,最低2000元,最高5万元;超出上述面积标准及其他复杂项目,由三家中标机构共同评估,出具评估结论被选中的机构评估费用按上述标准计算,未被选中的机构支付工本费2000元。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服务要求 1. 土地估价报告必须遵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估价结果需附带明确的底价决策建议及理由,并取得电子备案号。 2. 外业勘查、资料收集、计算过程等所有工作底稿必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妥善建档并保管。 3. 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及业务人员配置需符合相关规定,并保持稳定性以利于工作。如有更换,应提前通知并得到招标人同意。 4. 从事评估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能和责任心。在接到任务后五个工作日内,需完成资料搜集和实地勘查,并按时按质提交评估结果。若未能按时完成,将被视为放弃业务,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评估,并函告中标单位。若发生此类情况三次以上,将解除合同。 50 (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市自然**和规划局(机关)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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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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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4年4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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