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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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及部分干货、肉(略)货、配送服务。

二、相关标准:

(略)

三、技术规格:

(略)

1.1蔬菜品目及具体要求如下:

类 型

品种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绿叶菜类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草、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略),菠菜可带根:

水生蔬菜类

茭白、鲜藕、马蹄等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根茎菜类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瓜类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颜色淡绿色,有**,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豆类

四季豆、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 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茄果类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色正,有**,表面光滑,饱满有一(略),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食用菌类

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略),根短, 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干货类

干空心粉、干烫皮丝、干薯粉、干蔬菜等及其他干货

无过期、无霉变、无腐败,色泽自然,无添加色素

注:以上蔬菜(略),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1.1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略),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供应商承诺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1.2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略)(《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1.3感官要求

所供蔬菜应具有新鲜蔬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1.4、(略):

1)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2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的要求

5)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6)干货类可溯源到(略)。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原有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货送到采购人食堂之日起计算,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2、肉类

2.1采购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冷鲜猪肉(略)

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

猪肉、牛肉(略)

3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注:采购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2.2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不能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2.3冻品(如有)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2.4供货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略),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略)。

2.5供货方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略),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6安(略):

1)中华人(略)

2)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4) 畜肉安全检验指标要求(GB18406.3-2001)

5) 鲜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 )

(略)-2001)

7)分割鲜猪瘦肉(GB 9959.2-2001)

8)《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9)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略)。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方不另行提供。

3、水产类

3.1采购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略)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2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3.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3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3.4供货方必须讲诚信,讲究(略),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3.5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4、禽蛋类

4.1采购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白条鸡、鸭、鹅鲜肉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

2

鸡、鸭(略)

3

鸭蛋、鹅蛋、鹌鹑蛋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4.2杀白禽类质量要求:(略)

4.3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略),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红色(略),脂肪白色。畜类体表**、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4供货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略)。

4.5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略)

2)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略),自新标准施行之(略)。

5、豆制品类

5.1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各类豆制品

符合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略)。

5.2质量要求:(略)

5.3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略),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略),不予(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略)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略),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6、调料类

6.1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酱油(略)、淀粉、酵母、糖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6.2外观:调味品应该没有明显的异物、斑点或变色。色泽应该明亮均匀,没有泛黄或发霉的迹象。

6.3味道:调味品应该有独特的香味,并符合该类调味品的特定风味。无异味或异味轻微的情况。

6.4成分:调味品的成分应与标签上所示一致。食用盐的氯化钠含量应满足国家标准。

6.5质量指标:调味品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酱油的氨基酸氮和色素含量应在规定范围内。

6.6安全性:调味品不应含有有害物质,如重金属超标(略)。应通过严格的检测和分析确保质量安全。

6.7质保期:所供调料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原有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货送到招标人食堂之日起计算,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7、米、面、油类

7.1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米、米粉、面条、包子、馒头、面粉食用油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略),一律就高不就低。

7.2米:外观要求米粒饱满、颜色鲜亮,无杂质;气味要正常,无异味;口感要细腻,有嚼劲;营养(略)。

7.3米粉、面条:外观片形大致均匀,平直,松散,无结疤,无并条,无酥(略)色泽光洁、有(略) 无霉味、无酸味及异味;煮熟后有韧性,不粘条,不糊汤,无严重断条、无杂质;采用食品塑料袋密封或其它包装形式, 也可以散装。包装的米粉面条应标明厂名、品名、重量、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及出厂合格证。

7.4包子、馒头:色泽自然均匀,无杂色或虫眼,表南无明显皱纹或破口,无异味;质地应该松软、有弹性,口感细腻,大小均匀;水量、微生物含量、重金属含量、添加剂使用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7.5食用油:食用油色泽和外观、酸值、过氧化值、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反式脂肪酸含量、总砷含量、铅含量和黄曲霉毒素B1含量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及各类食用油相关标准。

7.6货品有保质期的规定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原有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货送到招标人食堂之日起计算,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地点: (略)

五、服务标准:

(略)

六、验收标准:

(略)

七、其他要求:

(略)

1、报价方式:报价基准价以**天虹的发布价为基准,报相应折扣率,折扣率最高限值95%;

2、最终结算单价确定:结算基准单价=以经采购人确定的相应品类和档次的**天虹的发布价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

3、结算单价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4、本项(略),据实结算。

(二)结算方法 :

1、付款人:(略)

2、结算方式:供货方当月提供的货物,采购方和供货方次月底进行货单核对,核对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凭供货方提(略),进行(略)。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