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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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3〕14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源 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筹集,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810217.5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技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其中科技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共计671.36亩,总建筑面积121.4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99万㎡,地下建筑面积29.45万㎡),主要包括研发楼、孵化(略)施,不包含生产研发设备投资。

(略)亩,新建总建筑面积33.85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4万㎡,地下面积8.21万㎡。 投资额为:(略).59万元,建安工程费:(略).04万元。

(略)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6.1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83万㎡,地下建筑面积6.35万㎡。投资额为:(略).91万元,建安工程费:(略).72万元。其中,翔南启动区B片区(略)中的(略)块总建筑面积(略)㎡,其中地上11.91万㎡,地下3.9万㎡,由6栋高层建筑及2栋多层建筑组成,建筑高度:6.0m(1层)~81.8m(18层)。

3.科技孵化区。主要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公共服务平台及研发孵化平台,用地面积140.0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4.76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76万㎡,地下建筑面积6万㎡。 投资额为:(略).08万元,建安工程费:(略).68万元。

(略)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2.3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5万㎡,地下建筑面积5.43万㎡。投资额为:(略).4万元,建安工程费:(略).05万元。

(略)万元。

(略)万元。

以上各子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均为估算金额,实际建安工程费用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人审核的金额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科技基础设施的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任务。具体内容为:

2.3.1股权投资: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须指定一家联合体牵头人)以增资入股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出资建设,招标人持股比例70%,中标人持股比例30%。项目公司依法获取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开发片区内工业厂房和科研办公楼等科技基础设施。

2.3.2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优化、初(略)(含编制概算、咨(略))、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室内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

2.3.3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甲供(略))。

2.3.4 施工范围:本招标项目满足方案及初步设计确定功能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的施工。

2.3.5产业导入范围:中标人引入符合招标人要求产业企业入驻本片区,完成片区内部分工业厂房和科研办公楼招商去化目标,协助招标人推动区域内产业可持续发展。

2.3.6其他:A. 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B.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C.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D.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E.若甲供材料设备进场,中标人须无偿配合招标人并提供施工条件和相关设施,其中,本招标项目 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具体详(略)。

2.7项(略):项目整体合作期13年,各期项目具备预售条件后进入招商考核期,建成投产或运营后第5个会计年度起连续5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地块监管考核期。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建设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共(略)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略)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858万元(含 BIM技术设计、施工联合应用费用800万元);暂定金额:62578万元。

2.9.工期要求:项目一期总工期为735日历天,项目二期总工期为73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中标人须按时或提前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任务节点,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一期地块为①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②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后5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③施(略)历日内完成落架,落架后90日历日内竣工验收,且竣工验收时间不迟于2026年12月30日;⑤竣工验收后 75 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二期取得地块按取得地块时间开始计算,其中①拿地后70日历日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②施工图审查后10日历日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③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20日历日内完成桩基工程(含桩基检测),桩基工程完成后120日历日内完成地下室结构(出±0.00),出±0.00后150日历日内全部封顶,封顶后100日历日内完成落架,落架后90日历日内竣工验收,且竣工验收时间不迟于(略)②竣工验收后 75 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10.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11.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若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为准,有出入的则以(略))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过程质量测评由第三方测评单位完成。

(4)股权投资标准:项目投资须满足片区内项目合作开发的资金需求。

(5)产业导入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格或资质:

(1)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一个年度((略)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54亿元(含)。

(3)设计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参(略),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4)施工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③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单个承担本项目股权投资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6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略)按照资质(略)。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有效的①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②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略):1 人,应具备有效的①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②一级国家(略)。符合(略)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其(略)。

3.4. 投标人(投标(略),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略):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略)。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略)

3.6.1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略))“类似投资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投资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略)(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7亿元的投资建设项目业绩。

3.6.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6.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7.1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投资业绩”数量要求:(略)

3.7.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略)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略),评标办(略)。

4.2定标方法: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若否,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10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年月日时分秒通过 (略)(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略):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10时45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8.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略)

8.2履约担保形式:(略)

8.3履约担保期限:(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香路 666 号 1 号楼 101 之一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传真:无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传真:无

联系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网址:http://(略)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产业导入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股权投资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 84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4 层)

联系电话: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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