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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以下1家企业符合医疗器械许可经营场所、库房变更及延续许可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851-****3615****监察室)
0851-****2721(医疗器械监管科)
企业名称 | 经营方式 | 变更内容 | 许可证号 |
****商贸有限公司 | 批发 | 经营场所、库房由“**省**市**区若飞北路国兆小区1号商住楼203号铺”变更为“**省**市亿丰家电市场2-12#1跃3-20号” | 黔安食药监械经营许****0013号 |
2024年5月9日